《乡土中国》精读——差序格局

2024年8月27日

摘录

  •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

  • 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

  •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 从这些事上来说,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是比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

  • 因之,如果我们要讨论私的问题就得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考虑一下了。

  • 我说西洋社会组织像捆柴就是想指明: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在团体里的人是一伙,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如果同一团体中有组别或等级的分别,那也是事先规定的。

  • 我用这譬喻是在想具体一些使我们看到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的一种格局。我们不妨称之作团体格局。

  • 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 在我们乡土社会里,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现代的保甲制度是团体格局性的,但是这和传统的结构却格格不相入。在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

  • 可是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这和我们的亲属圈子是一样的。

  • 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 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 其实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 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

  • 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对全体。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必须先假定了团体的存在。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 我们一旦明白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就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思考

  • 仅仅乡下人才有“私”的毛病吗?

  • 差序格局是什么?

  • “私”在差序格局中是什么?

  • 说实话,在当前这个时代很难理解这篇文章。尤其难以理解作者所写的西洋人和我们的区别。

AI总结(4o-2024-08-06)

本文探讨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与“公”的问题,以及与西方社会结构的对比。文章指出,中国人普遍存在的“私”心态,不仅限于乡村,城市中也同样普遍。这种态度导致公共资源被滥用,公共责任被忽视,形成了“坏钱驱逐好钱”的社会现象。

文章进一步分析了中西方社会结构的不同。西方社会以团体为单位,界限分明,个人在团体中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而中国传统社会则以“己”为中心,社会关系像水波纹一样扩展,形成差序格局。每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是流动和相对的,公私界限模糊。

作者认为,这种差序格局造成了中国人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而非西方的个人主义。个人的价值和社会责任都是从自身向外推及,这种模式在处理社会关系时缺乏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划分。

文章还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公”与“私”是相对的。一个人可以为了家族利益牺牲国家利益,这种行为在差序格局中被视为“公”。而在西方,国家是一个明确的团体,个人的行为必须在国家利益的框架内进行。

结论部分强调,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影响了人们的社会行为和道德观念,导致了“私”的问题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作者呼吁重新审视这种结构,以改善公共责任感和社会公德。